市司法局五举措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不断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辽阳市下发的各项文件,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倡导人性化管理思维,在探索中求规范,在实践中求发展,在使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容入社会生活前提下,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率。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今年1月,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经由辽阳市人事局的统一招考,共招录社区矫正助理员10名。2月,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成立了主任室、外勤股、内勤股和档案室。各科室的职能划分更细致,人员分配更充足,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更完善,对服刑人员的监管更全面,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严格审前调查。市司法局对法院依法可能实行非监禁判决的案件,在接到委托调查通知书后都严肃认真地安排司法所进行调查,拿出调查意见,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认真审核,提出最后评估意见。对于不适用社区矫正的及时把意见反馈给法院。目前,市司法局共受理审前调查221起,向法院提起不适用社区矫正的0起,通过社区矫正强化了程序,强化了司法系统在矫正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三是注重心理矫正。市司法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正,每个月司法所工作人员至少到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外勤股每三个月至少到矫正对象家走访一次,不定期进行电话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思想情况,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行为动态。树立服刑人员自我改造自我悔过的意识。各司法所制定并实施了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公益劳动计划,实施劳动手册制,保证每个矫正对象完成每月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劳动中感受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早日回归社会。
四是强化管理手段。市司法局通过社区矫正信息台,每周都向矫正对象发送信息,时刻提醒他们做到“五要十不准”。通过社区矫正监控平台的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对矫正对象实施手机定位监控,及时对矫正对象不规范行为进行矫正、警示。
五是做好法定不批准出入境人员通报备案工作。今年七月,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法定不批准出入境人员通报备案”相关文件,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负责社区服刑人员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工作,对456名社区服刑人员填写备案通知书,并送至公安局备案,按要求没收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对拒不上缴的将名单交由公安局作废。
今年共接收矫正对象202名,解除矫正58名,正在管的456名,其中管制27名、缓刑412名、假释1名、暂于监外执行16名。到目前为止,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处罚48人,治安管理处罚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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