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召开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动员会
聚焦低碳发展 打造生态绿岛
――崇明县召开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动员会
4月22日下午,崇明县召开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动员会。县委书记彭沉雷,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奇,县人大主任周卫杰等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部、委、办、局、县级群众组织、工业园区、公司、在崇市属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马乐声主持会议。
会上,马乐声同志宣读了国家科技部关于批准崇明县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通知。
赵奇同志通报了崇明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并部署实验区建设下阶段重点工作。
副县长王菁介绍崇明低碳发展示范工程相关情况。
县农委、陈家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分别就推进低碳农业园和低碳社区建设工作进行表态发言。
彭沉雷同志在讲话中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形成共识。推进崇明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体现了全球化的视野,对探索低碳发展模式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是对生态岛建设内涵的极大丰富。二是要抓好落实。要完善实验区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举全县之力,共同推进实验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市级层面的政策支持,同时加强政策研究,尽早出台支撑实验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加强专业人才队伍,为推进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据悉,崇明县2009年7月启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工作。3月16日,国家科技部正式下发通知,批准崇明县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根据《崇明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此次创建实验区的范围是崇明本岛,创建时间是从2009年至2013年。实验区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坚持走低碳发展路径,开展低碳农业、低碳居住示范,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全面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生态和管理等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下阶段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科技引领,推进低碳发展示范工程建设;二是强化环境治理,进一步提升岛区生态功能;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重点地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坚持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