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通知
局各科室:
我局编制的《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已经区领导圈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科室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落实到位。
***: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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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
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和《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办法》要求,结合本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四)《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五)《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六)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强化安全监管属地责任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力度、提高效能,加强区局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为实现本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1.科学编制执法计划。以风险隐患防控为底线,以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问题突出、近年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或相关领域,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包括对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和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抽查,一般检查是指对其他单位实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执法抽查。
2.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强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加快推进移动执法终端配置使用,统一使用2020年新版执法文书,按要求逐步实现市、区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对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增加执法刚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3.继续夯实安全基础。借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推动本区各街道完善监管对象名录信息库。对《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规定的重点监管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其他监管范围内企业推行“双随机”抽查。推进移动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配置,完善执法信息化建设,检查工作完成后按时将有关检查情况录入国家应急管理部综合统计直报系统。
4. 加强各类协调联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联合市场监管局,探索实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联合消防部门,适时开展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联合执法。按照区和各街道安全监管部门或机构年度执法计划相互衔接、避免无序重复的基本原则,采取督导式联合执法方式,指导街道监管部门将区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的单位纳入属地重点监管范围。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检查方式,各项检查方式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规定开展。
(二)检查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经营(加油站、仓储)企业,使用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实验室),涉氨制冷、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涉爆粉尘的工贸企业为重点检查范围。
(三)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重点检查从《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中选取检查内容;一般检查主要从《随机抽查事项(区级)》中选取抽查内容(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检查除外)。执法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执法检查时,应按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实施监督检查时根据实际需要,可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督查、巡查、跨部门联合执法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检查分工
执法检查主要由区应急管理局监察科和危化科组织开展。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等专业事项或机构的,相关科室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参与。涉及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和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抽查等重点检查时,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属地街道安监站开展安全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安排检查,全年计划检查85家次,其中重点检查70家次占比82%,一般检查15家次占比18%。
(一)重点检查
1.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采用“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专家”工作模式,按照明确的时间周期固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46家次。
2.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抽查。结合建党一百周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选取部分风险等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企业等单位,在重点时段开展执法抽查,共检查14家次。如遇重大活动另行增加执法检查频次。
3.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围绕《杨浦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选取部分高度危险性和较大危险性行业企业,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10家次。如遇相关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另行增加执法检查频次。
(二)一般检查
依据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对其他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除外)以各街道重点监管单位和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场所等为重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
1.对各街道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抽查,共抽查6家次。
2.对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范围的园区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共抽查5家次。
3.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共抽查1家次。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共抽查3家次。
(三)其他
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检查、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检查等,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
五、其他监督执法工作
(一)指导督促街道安监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督促各街道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全部录入杨浦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街道平安办安监站安全生产隐患发现机制,定期统计、分析街道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指导、督促街道制订和落实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检查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和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区责任制考核。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各街道对辖区范围内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向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
(二)持续推动企业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工作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要求,继续推进本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等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推动企业构建科学、有效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长效工作机制。督促相关企业每年开展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建立完善“一张图一张表”,分析、归纳,找出安全风险隐患集中点、安全工作薄弱点,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差异化、精准化分级动态监管。
(三)持续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继续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推进本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对推进情况进行抽查。
(四)做好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工作
依据我局制定的《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实施细则》,下达安全生产工作及生产安全事故考核指标。组织开展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学习培训会,强化全年过程管理。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基层单位日常检查和年终现场考核力度。
(五)健全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严格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明确园区安全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由园区管理单位负责人、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相关管理机构负责人、入驻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或者从业人员代表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健全完善园区一体化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六)加强协作共同保障城区运行安全
根据本区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发生规律,进一步强化安全管控力度,持续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沟通,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七)其他有关工作
对涉及安全生产举报、信访、媒体曝光和上级督办等案件进行核查处理,并适时开展复查。
为确保年度执法计划顺利实施,区应急局将依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季度、月度监督检查方案,并根据统计分析、执法工作和事故发生情况对季度、月度监督检查方案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