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资源局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1第540号)
项目名称 | 松江区工业区V-46-6号(新城C02单元07-01A号)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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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松江区 |
项目位置 | 松江区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至鼎文路,南至昆南河,西至山泾河,北至文松路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1〕第5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2021年07月0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79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松江区工业区V-46-6号(新城C02单元07-01A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至鼎文路,南至昆南河,西至山泾河,北至文松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原小昆山镇徐庄村农民集体3589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895.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589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895.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征地事务机构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57740363 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人:方葎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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