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C10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放学与下班时间差的建议)
对区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C108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沈小娟委员:
您提出的C108号“关于***“放学”与“下班”时间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概况
您提出的在学校设立晚托班,以解决家长接孩子放学的困难的建议非常有价值。杨浦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开学初即在全区公民办小学进行了课后服务需求排摸,并于开学第二周起看展课后服务工作,将服务时间延长至工作日18:00。分管局长在全区小学校长会议上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重点布置,局相关科室也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调研与抽查。3月,区域公布了《2019年杨浦区进一步做好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出了明确要求。
二、提案建议答复
您提出了“学校根据参加晚托班学生人数和学校实际情况等进行跨年级、跨班级组织管理”、“志愿者招募”、“财政支持”等建议,和区域进一步开展此项工作的举措不谋而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如下:
(一)杨浦区课后服务开展情况
我区自2013年启动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迄今5年。2018年11月,区域面向全区54所小学(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全区所有小学全部开展了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时间采取分时段看护方式,在“快乐30分”拓展活动之后,全区所有公民办小学根据学生及家长需求免费提供课后看护服务至17:00,部分学校主动延长服务时间,杨浦区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将看护时间延长至17:45,上理工附小等10所小学延长至17:30。看护形式以组织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看管辅导学生作业为主,看护人员为学校教职工,其中大部分为党团员老师,也有个别学校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比如杨浦区教育学院实验小学通过社会公益力量支持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进一步开展课后服务的主要举措
根据市最新要求,结合区域工作基础,早谋划、早启动,于2019年2月20日起全面启动杨浦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第二周启动校内课后服务,3月研制完成《杨浦区进一步落实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制定一校一方案。重点落实以下三方面工作:
1、基于需求,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全区公民办小学在开学一周内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家长告知书等多种方式对本校学生进行信息征询及排摸,在免费提供原有至下午5点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为确有需求的学生继续提供免费的课后服务,时间延长至工作日的下午6点,进一步缓解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的实际困难。
2、整合资源,探索多样化看护形式
学校可充分利用人员优势,采取轮流排班的形式安排本校在职教职工提供课后服务,并通过绩效奖励的方式确保参与服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可充分吸收家长志愿者、退休返聘教师的共同参与。试点引入社会社区公益性力量,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并探索建全公益资源引入和管理机制。
学校可合理利用场地资源,课后服务内容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安排做作业、自习和阅读等活动,严禁组织学生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3、加强保障,确保课后服务有效实施
教育局发挥统筹协调、管理指导、服务保障等功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搭建学校和社会公益力量沟通的平台。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顶层设计,加强对各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协调解决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教育督导室和教研室等相关部门履行指导、管理、监督、服务等职责,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实施。
教育局将设立课后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在区财政教育经费中予以保障落实。绩效工资区域统筹部分的分配向开展课后服务积极主动、效果突出的学校适当倾斜。
教育督导室将课后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范围,通过责任督学队伍定期对学校此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进行过程性检查,并进行阶段反馈。教育局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绩效工作的考核中,作为对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的校长和教职工,采取批评教育,拒不纠正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区域也将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同时积极传播科学的课外育人观念,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家庭关系,提升家庭课后看护、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杨浦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监督和帮助!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