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法治理念入人心成风化人树新风——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小昆山镇翔昆苑社区
聘请法律顾问专门设立“法律工作室”,请律师定期“坐诊”,为社区居民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创新***居民“洗脚上楼”治理难题……小昆山镇翔昆苑社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镇化社区治理机制,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明乡风成风化人,营造了更高水平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日前,该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
法治让社区治理“上楼”
翔昆苑是小昆山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中建设的第二个动迁安置小区,建成于2015年11月,现有2915户居民。
从独门独户到集中式社区,农民“洗脚上楼”的同时,社区治理水平也要“上楼”。这个问题没有难倒“小巷***”沈燕红。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在社区任职多年的沈燕红摸索出法律介入社区治理的新路子。“脱离农村的熟人社会,在城市社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相对较少,但法治不能缺席。”沈燕红介绍,社区为镇级层面聘请的法律顾问专门设立了“法律工作室”,请律师定期“坐诊”,并由居民主动预约,方便为社区居民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工作室”的设立,就像是一剂催化剂,让在农村熟人社区中习惯了原有模式的新市民的法治意识一点点被唤醒,开始逐渐接受城市社区的治理规则。居民杨阿姨对这一点深有体会。
从农村搬到城市,杨阿姨一开始不理解为什么楼道里不能放家里不好放的杂物。“以前农村的宅前屋后都是我们放农具的地方,现在楼道的公摊面积,我们也是交了钱的,为什么就不能放呢?”针对杨阿姨的这些“执念”,前来做工作的居委会干部感到很头疼。直到“法律工作室”、镇司法所、消防部门、居委会等联合举办了一场主题聚焦“公共区域乱堆物”的法治论坛,这才让杨阿姨彻底明白了楼道里堆杂物可能带来的消防隐患,甚至有可能违反《物权法》。“咱不能做违法的事情。”怀着朴素的守法意识,杨阿姨带头清空了楼道里的杂物,社区里的其他居民也纷纷响应,最终社区楼道彻底恢复了原先的宽敞与明亮。
“我们要***三五次才能解决的老问题,现在律师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三两句话就解决了,真是没有想到。”做了7年居委会工作的沈燕红十分钦佩基层法治的力量,她说,如今“上楼”农民在享受城市新居的同时,也正逐渐接受了现代化城市的治理规则。
从尊法学法到守法用法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越是家常理短,越是需要以法治为准绳。在解决小区的矛盾纠纷时,法律成了缓冲的第三方,有利于消解矛盾双方的信任危机。
翔昆苑社区内一栋楼的5层住户家地板漏水了,4层住户家中的橱柜遭了殃。因为涉及到个人利益且对责任划分存在疑虑,5层住户一开始不愿主动承担责任。这时,4层住户想到了小区门口上墙的驻站服务律师联系方式,随即他请驻站律师来帮忙。驻站律师向5层住户阐明了利害关系——如果双方不能认定责任,可以请专业鉴定机构来鉴定,虽然是4层住户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诉讼结束后,鉴定费和律师诉讼费等会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
因为一个简单的漏水问题而惹上“官司”,这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而且额外的鉴定费、律师诉讼费显然也超出了心理预期。经过驻站律师的专业分析和劝解,5层住户终于冷静下来,表示愿意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与4层住户商谈赔偿的相关事宜。就这样,一场邻里间的矛盾得以消弭。
有了身边的驻站律师,法律条文也从书本中走了出来,让更多的居民在学法知法的同时,学会了守法用法。
为了让法治常驻身边,翔昆苑社区还成立了一个居民学法的“小课堂”,叫作“二陆法治板凳课堂”。“二陆”是当地两位有名的历史人物,“板凳课堂”是小昆山镇社区治理的特色招牌,翔昆苑社区将这两者紧密结合起来,打造出楼道里学法的新阵地。每周二下午,驻站律师、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小区的“法治明白人”都会坐镇这里,宣讲《婚姻法》《物权法》,不断提升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文明素养。
“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居委会工作人员是重要的组织者,更要学会依法办事。”沈燕红告诉记者,为了提高社区干部的依法办事水平,居委会班子每周都会安排学法,大家在工作中用法说事,在法律中寻找答案,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如同春雨一般渗透在社区管理的具体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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