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杨浦区人保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5年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管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制定、落实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予以组织实施;管理、审核、监督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负责本局行政权责范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参与本区人才管理工作,集聚各类优秀人才;综合管理区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引进人才、跨省市干部调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加强对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指导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各项政策;综合管理区内企业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行工资总量调控和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负责区域内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符合区域特点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就业援助,进行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调节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综合管理区内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补贴培训政策,指导开展政府经费补贴培训;负责各类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指导、管理和检查评估;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综合管理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规范区内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负责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指导和福利工作的管理;负责社会保障工作和本区跨省市职工商调、知(支)青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征地吸劳、养老等社会事务管理。综合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监察监督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协调管理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并进行调解和仲裁;负责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综合管理辖区内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工作,受理和调解劳务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本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储备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区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绩效的考核管理,健全完善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转干部安置、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以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和区内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要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本部,下属事业单位:杨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杨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杨浦区劳动保障财务结算管理中心、杨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杨浦区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杨浦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所的综合收支计划。2015年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36195.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906.5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3489.79万元;项目支出23606.7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3984.54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公务员考核,公务员招考及其他人事事务支出。
2、“教育支出”科目2850.00万元,主要用于成人教育及上海(中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18968.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和创造就业岗位而发生的就业补助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关系和维权,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区属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医药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支出1196.5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局系统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保业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96.9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