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老年农民最低养老金三年内翻番
逐步实现区级统筹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农保养老金合理增长机制,全区农保养老金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确保三年内老年农民最低养老水平在2006年每月100元基础上翻一番。日前,区政府出台《宝山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宝山区建立老年农民养老金增长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的保障水平,建立“构建体系、完善机制、分类救助、一口上下”的基本框架,形成区、镇、村三级财力共同负担的格局。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急难等各项救助为辅助,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与本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实现本区农民社会保障的全覆整。
《意见》同时要求,各级部门要积极开辟参保渠道,扩大劳动年龄段人员的参保覆盖面,探索农业规模经营、挟持就业等举措,帮助农民进入各类社会保障体系。《意见》还强调,要坚持协调发展,确保被征地人员落实社会保障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