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法守法文明出行倡议书
在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同时也是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开展一周年之际,宝山区文明办、宝山区区级机关党工委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就“尊法守法、文明出行”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做一个文明出行的示范者。行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二、从我做起,做一个文明行车的践行者。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员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会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占用应急车道。
三、从我做起,做一个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参与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劝导交通违法者,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推动者、实践者。
“文明就在脚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弘扬尊法守法、文明出行理念,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实际行动争做文明出行的榜样,争当文明市民的表率,为创造宝山更加文明、有序、安全的城市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