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下岗的孩子提供法律援助
【沪东网2月20日讯】最近,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原建安中学68届毕业生彭道德的儿子提供法律援助案。 彭道德69年4月到内蒙古插队落户,71年11月招工进安徽一家纺织厂,82年与当地人结婚,一儿子在安徽读高中。彭道德夫妇均已下岗,生活困难。彭的父母均已死亡,2个妹妹也在安徽,彭家在上海无依无靠。 根据上海的有关政策,知青子女可回沪就读,但上海必须有监护人。彭道德曾在1996年找到当年在上海读书的小学同学,现居住在普陀区,他们已经达成协议。彭的同学同意做监护人,同意彭的儿子落户口。正当一切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彭的孩子户口也从安徽迁出时,但最终,彭的同学因家庭种种矛盾而反悔,不同意接受户口。虽然经普陀区劳动局、街道、派出所等部门多方协调,仍然无效。无奈之下,彭的孩子户口在上海空挂一年后,不得已再将户口迁回安徽,使彭的一家人深受打击,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刺激和痛苦。 彭道德为了孩子今后的学习与工作,几年来,一直向上海有关部门提出重新办理孩子户口的要求,并积极在上海寻找监护人,功夫不负有心人。去年7月,有关部门告知可以重新办理手续。彭道德千方百计终于在我区辽阳路找到一位好心的退休女工,她同意做孩子的监护人。 在此情况下,彭道德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审查了彭的情况后。认为符合条件,遂指派区公证处办理,短短的四天时间就办妥了此案。彭道德手捧公证书,内心感到无比地兴奋与激动,高高兴兴地回安徽了。(吴伟邦)20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