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工业区中队住宅小区养家禽城管机智来释法
近日,工业区城管中队接群众电话举报:福海路800弄浦发香舍别墅区有居民养了一只大公鸡,每天早上打鸣闹得邻居不得安宁,希望管理部门核实并及时处理,还市民一个清静的早晨。
居民的事就是我们的事,况且城市地区本就不能饲养家禽。当天,城管执法队员便走访了该处别墅,并在院子里见到了大公鸡。但是当城管队员告知当事人城市化地区不得饲养家禽时,当事人提出疑问,此鸡是他耗重金买来的宠物,并非普通家禽。有居民在家中养鸟当宠物,为什么他就不能养鸡呢?面对当事人的质疑,只见执法队员笑着说到“很简单啊,就拿狗来说,金毛就可以养,藏獒就禁止饲养一样,因为它们对他人的妨碍程度不同。禽类也一样,鸟就可以养,鸡法律明确不能养。”听完城管执法队员的解释,当事人表示理解了法律规定,愿意配合执法将饲养的公鸡送回乡下。
嘉定工业区城管队员深入浅出地向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践行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与执法结合,提高了管理效率。同时,工业区城管中队也提醒大家,城市化地区,禁止饲养鸡、鸭、鹅等家禽,文明养宠,不影响他人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