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和江苏惠山检察系统联合开展企业合规试点
近日,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家注册地在江苏无锡惠山区的运输公司通过长三角异地检察协作开展企业合规工作。
原来,金山区检察院日前受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作为某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核实该公司旗下六辆承运车运输超限物品的许可证情况,未督促车辆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导致在运营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涉案公司自有车辆相对较少,在运输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通过承运平台或者微信朋友圈寻找外部车辆。在将部分运输业务外包后,却“一包了之”,存在合同分包后监管缺失、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合规经营管理制度空缺、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等刑事犯罪风险点,若不加以整改,安全隐患极大。
依据企业合规相关文件,金山区检察院决定对本案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工作,依托长三角检察协作平台,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加强异地检察协作,由无锡市惠山区道路交通局、无锡市交警支队惠山大队、金山区工商联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监督考察,促成公司建立健全刑事合规体系,最大程度让企业经营回归正轨。在启动会上,区检察院联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书》并宣告送达。同时,第三方组织成员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和整改项目进行指导,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和合规整改要求。
在今后的合规考察中,两地检察机关将加强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经验互鉴,有效***企业注册地、生产经营地、犯罪地分离对企业合规监督考察等带来的难题,确保异地监督评估实现动态衔接,实时跟进监督评估工作进度,推进跨区域合规检察协作系统集成,实现跨区域涉案企业合规试点案件处理的一致性和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