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局属相关单位、股室:
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任务分工,认真贯彻执行,落实整改。
桂林市临桂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1年5月10日
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区督查绩效办《关于反馈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及做好2021年整改工作的通知》(临督效办〔2021〕5号)要求,为做好我局2021年整改工作,针对自治区反馈的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中涉及城市管理工作有关内容的2条意见和建议,特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公众评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共2条。
(一)意见建议编号:120***********1,建议内容:桂林临桂区城管执法力度差,对街边摊贩管理不到位,比如人民路延长线山水市场附近小摊贩摆摊到路中间他们都不管,上下班经常引起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山水市场是空的有很多摊位,建议引导小摊贩到市场去做买卖。
(二)意见建议编号:120***********9 ,建议内容:桂林市临桂区桂康路小街小巷没有得到重视,还是坑坑洼洼的,群众出行不便。
二、整改原因
经过深入分析研究,产生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的原因主要是:
1.城管日常执法管理需强化力度。
2.市政道路设施需进一步加强管护。
三、整改措施
(一)针对“桂林临桂区城管执法力度差,对街边摊贩管理不到位,比如人民路延长线山水市场附近小摊贩摆摊到路中间他们都不管,上下班经常引起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山水市场是空的有很多摊位,建议引导小摊贩到市场去做买卖。”的意见建议。
整改内容:有效解决流动摊点随意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强化一线管理力量,组织城管队伍开展市容专项整治,同时按规定要求商贩与我局城管部门签订禁止占道经营的保证书。
2.加强日常监管力度,采用劝离疏导及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摊贩进行市容管理相关条例宣教,对部分屡劝不听、屡禁不止的占道行为和情节严重者,采取依法强制暂扣其占道经营工具的方式,规范市容秩序。
3.关于引导小摊贩到山水市场的问题,目前山水市场还未正常开放使用,根据临桂区落实自治区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已明确由区市场服务中心整改,加大招商力度并完成招投标工作。在此期间,我局将向投诉群众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整改目标:整治游商占道经营现象,改善市容市貌。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分管领导:刘晓清
责任人员:唐武宗 5595036
(二)针对“桂林市临桂区桂康路小街小巷没有得到重视,还是坑坑洼洼的,群众出行不便。”的意见建议。
整改内容:尽快修复坑洼损坏路面,加强道路管护和整修,保障群众出行便利。
整改措施:1.对桂康片区的道路进行全面进行现场核实,对破损路面做好登记,组织施工队伍按程序进行路面修补,对损坏严重的路段进行重新铺设。
2.落实市政道路巡查人员加强对道路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整改目标:加强道路管护,提升环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分管领导:刘晓清
责任人员:阳文锴 5598133
附:《2021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计划表》
(城管局) ***2: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