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区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钦北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按照《钦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钦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探索创新、扎实推进。一年来,钦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能力建设,法治政府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1.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制定《钦北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2018年钦北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对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为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也对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考评方式作出了具体要求。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今年底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通报考核情况,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评的引导和监督作用。2.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2018年初,区政府分别向市人民政府、区委、区人大报送了《钦北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实现“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完善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合理设定“先照后证”涉税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2017年1月20日起,区工商局申请开通了登记业务工作人员的“电子营业执照”登记权限。2017年3月1日起,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目前已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企业275户。
2.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印发《钦北区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钦北区工商局推广随机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钦北区工商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设,区工商局为全区34个部门申请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账号,要求各部门全面、及时、准确地将本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的抽查检查结果和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和共享。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四品一械”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2018年“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等工作机制,先后在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四品一械”监管领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截至11月上旬,累计随机抽取“四品一械”检查对象196户,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4***人次,开展“双随机”检查抽检118次,食品药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公示85批次,公示行政处罚案103件,有效保障了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3.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贯彻执行《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区综治委与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明确各镇(街道)、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职责和维稳责任。二是统筹部署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工作,目前大垌镇综治中心已初步完成建设。三是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目前共建有天网***头995个,城区Wi-Fi***头250个,乡镇专线***头140个,构建了覆盖主城区、乡镇和村(社区)三级视频监控网络系统;在小董镇试点推进“村安工程”建设,进一步解决农村地区治安防控薄弱的问题。四是稳步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工作,综治信息系统共采集录入各类信息98万多条。五是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城区3个街道办已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城区范围内共划分网格92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96名(其中专职网格员26名,兼职网格员70名)。六是加强肇事肇祸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救治救助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共91人,已拨付救助资金40.6万元;积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工作。目前我区录入公安部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有肇事肇祸及危险性评估在3级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256人,已有232位监护人签订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管责任书》,2018年共发放监护管理补贴195人20.5055万元。七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区共获取涉及强占集体土地、非法侵占集体资源、宗族恶势力、破坏生产经营等各类涉黑涉恶线索37条,已排查打击32条。打掉各类涉恶团伙30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1件,逮捕犯罪嫌疑人212人,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31人,缴获***支1支;对涉恶案件起诉5件36人;目前判决已生效的涉恶团伙案件1件14人,另有1件正在审理中。社区戒毒53人,社区康复145人;开展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91件,调处891件,调处率100%,调结872件,调结率97.86%;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助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目前,全区已聘请6个法律工作者、17个律师,服务183个村委会,服务时长达4830小时,全区覆盖率达100%。
4.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区民政局起草了《钦州市钦北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草案)》,待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2018年我区直接登记社会团体2个。
5.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一是科学、合理、规范编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预算。在预算编报、资金安排、预算批复等方面建立规范流程,从源头上妥善安排购买公共服务所需资金。二是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按照《钦北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区财政局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具体行业购买公共服务操作办法,不断健全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购买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目录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目录内容并对社会公开。制定了《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函〔2017〕17号)、《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修订钦北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4年)的通知》(钦北财综〔2016〕27号)、《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钦北财综〔2017〕18号)、《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钦北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钦北财综〔2017〕12号)等制度。
6.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制定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今年以来,我区主要开展的税费改革是环境保护税,区税务局与环保部门组织对相关企业的政策宣传及调查摸底工作,在办税服务厅增设了环保税申报专窗,积极预约纳税人到前台直接申报或网上申报,确保环保税按时征收入库。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钦北区辖区内的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共27户,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有5户纳税人申报享受了环保税税收优惠减免,享受减免税款2.15万元。区物价局全力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政策,对钦州皇马水务有限公司皇马自来水厂的供水价格进行审批。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强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制定了《钦州市钦北区物价局关于推进综合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物价格〔2018〕11号),促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落实到位。
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区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循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施行等程序。2018年11月20日止,合法性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5份,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3份,向市人民政府及区人大备案3份。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制定《钦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政府工作报告等12类事项作为我区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参与起草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并强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决策后评估等程序进行决策。
2.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机制,如对强制拆除子材街道永福社区泥桥村占用西干渠沿线规划内的违法建设、环城北路项目施工秩序维护等52个项目进行了风险评估,目前无一例因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2016年11月,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受委托执法部门建立了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8年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公示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如有变化及时做好更正。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为稽查执法大队和14个基层监管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逐步实现了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2018年6月1日,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桂依法行政发〔2017〕6号),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认真界定重大执法决定具体范围,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按要求将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界定范围文件和目录清单报区法制办备案。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根据《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钦北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北政发〔2017〕9号)精神,全区2017年7月启动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并于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工作,编制成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对外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2.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2018年度,钦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9次,其中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47件,区政府领导主动出庭应诉8次。如2018年3月26日,副区长蒋基勋到钦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应诉大直镇那天村委会宝鸭塘村民小组不服钦北区人民法院(2017)桂0703行初32号行政判决一案;2018年5月24日,副区长郑德威到钦北区人民法院出庭应诉大寺镇大寺村委会老村村民小组不服北政处〔2017〕4号处理决定林地确权一案;2018年8月16日,区安监局副局长林家龙出庭应诉广西桂资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不服区安监局行政处罚一案,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有效提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答辩能力,有力推进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018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共7件,其中立案4件(审结2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正在审理1件),不予受理3件;按时落实人民审判机关作出的司法建议1件;按期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工作。今年承办市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14件。
2.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截至2018年10月,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361件,调处成功1321件,调解成功率达97%。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律师参与疑难矛盾纠纷调处作用,当好化解矛盾纠纷的“催化剂”。截止目前,已为全区183个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委会聘请法律工作者、律师,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据统计,法律工作者、律师协助参与人民调解353件。
3.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建设轨道,建立了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搭建了覆盖镇(街道)和职能部门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体系共37个,制定网上信访工作规则,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网上信访量占总上访量30%以上,大大节约了群众上访成本,及时有效解决了群众合理诉求。建立“三跨三分离”问题协商制度,建立诉访分离协调工作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贯彻落实《广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健全复查复核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区人民政府及区直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年内区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法2次。制定《钦北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2018年钦北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目前,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80000多份,张贴标语250多条,出动宣传车105台次,拉横幅52条,出版专栏板报22版,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全区受教育人数达60万人次。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2018年9月、11月,先后2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共有206名行政执法人员接受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
3.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把依法治国方面的内容纳入每年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在每期培训班中开设法治方面的课程,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从而提升他们的法治能力。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区一直没能按要求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下一步,我区将对拟提拔的公务员特别是提拔担任政府系统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4.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3条。区直部门也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如区交通运输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全力扩大我区交通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使法规、规章真正落实到企业生产中。区司法局通过开展法律服务惠民、法入农村、“扫黑除恶”、“法律六进”等系列活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法律素养。
今年以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发展,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一些问题仍客观存在。一是少数部门领导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工作进展缓慢。三是依法行政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19年工作主要措施
2019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钦发〔2017〕4号)为抓手,以加强组织保障和工作落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为着力点,注重落实科学民主决策、简政放权等重点工作,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一)加强组织保障和工作落实。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重点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投诉举报反馈制度、行政执法行为考评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巩固完善法治政府各项基础工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使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使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使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尽快形成公平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18年11月30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