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情况说明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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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29日发表
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阜新市2022年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阜人居发〔2022〕1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河西镇政府、乌龙坝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识别认定工作。经排查,目前我区未发现黑臭水体。
为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可靠,我区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并请广大群众对我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进行监督。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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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7:07: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