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传股完成下半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
为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职责,提高辖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效率和水平,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9〕220号)文件要求,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股结合南海区实际,如期开展了2022年下半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本期纳入评价的医疗卫生机构共622家,已全部完成评价、认定工作。
评价工作围绕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检等方面,对医疗机构开展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和打分评价,并按标化后的得分将医疗机构划分为优秀、合格及重点监督单位三个等次。截至目前,被评为优秀的医疗卫生机构共318家,被评为合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共304家,被评为重点监督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0家。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单位予以整改。
医传股将继续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统筹做好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工作,加强动态监管力度,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能力,保障市民的健康权益。(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股王恒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