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变更容县运美汽车客运东站北侧20米路南侧45米路道路工程项目业主的函
容发改许可函〔2022〕3号
关于同意变更容县运美汽车客运东站北侧20米路、南侧45米路道路工程项目业主的函
广西容县华旅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变更容县运美汽车客运东站北侧20米路、南侧45米路道路工程项目业主的请示》(容华旅办字〔2022〕005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我局于2016-2017年以容发改审批〔2016〕174号、容发改审批〔2017〕84号文件分别批复了容县运美汽车客运东站北侧20米路、南侧45米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6-450921-78-01-011805)。根据来文请示以及《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发改投资(2016)2231号)文件第十条和第十七条规定,同意将容县运美汽车客运东站北侧20米路、南侧45米路道路工程项目业主由“广西容州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容县华旅建设有限公司”,其他内容仍按容发改审批〔2016〕174号、容发改审批〔2017〕84号相关批复文件执行。
此复。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6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