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金秀山水瑶城景观风貌,规范县城城区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消金园南路(步行街门口)至瑶都广场艺术中心路段(美食街)原有的泊车位,该路段两侧严禁停放一切车辆。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相互转告,对违反禁止规定的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通告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9月4日止,通告期满后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在上述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