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2021年阳光助残基地公示
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桂残联〔2021〕25号),经县残联和县财政局联合调研和筛查,县残联于2021年6月11日组织符合条件的经济实体(养鸡场)开展基地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金秀县头排镇古月坪养殖场、金秀瑶族自治县瑶乡鸡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金秀县金秀镇幸福养殖场、象州县水晶凤兴养殖场进行“阳光助残基地”申报、询价,经县残联组织评估及对各经济实体的报价比较,“按照动态管理、择优扶强”的基地认定原则,确定象州县水晶凤兴养殖场作为我县2021年度“阳光助残基地”。现对其进行公示,接受残疾人和社会的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若公示无异议,报县财政局确认。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止,公示期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2-***23991。
金秀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