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举办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
2016年7月,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废除了继承登记强制公证。
为进一步提高登记服务水平,化解继承登记风险,保护继承当事人之合法权益,近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特邀请市公证处牛媛媛老师为中心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从公证角度对房地产继承进行实务分析。
牛媛媛老师重点讲解了不动产继承、遗赠登记业务的办理要求,并结合实务经验与案例,从继承、遗赠证明材料的查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调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说和分析。同时,就该中心在办理继承登记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通过本次业务培训,加深了不动产登记人员对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审慎审查义务的了解,为今后更好地开展登记业务,提高服务质量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李涛 邵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