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撤销登
杏审管决〔2022〕2号
当事人: 太原市杏花岭区叁陆玖生鲜便利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40107MA0LMGJY90
住所: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峰路北段61号碧桂园城市花园
根据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碧桂园城市花园小区10号楼1单元102号商铺有关情况的函》调查结果,太原市杏花岭区叁陆玖生鲜便利店在2021年10月20日的设立登记(备案)中,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的登记(备案)。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本局决定撤销2021年10月20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叁陆玖生鲜便利店设立登记(备案)。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不交回的,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当事人如果对撤销该次登记(备案)不服,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杏花岭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