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农业农村局建农(农药)罚(202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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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1日发表
建平县农业农村局建农(农药)罚(2021)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建平县万寿李鹏蔬菜大棚服务部销售劣质农药一案,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予以公示: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450元;
2、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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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22:00: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