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组织政府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12月14日下午,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要求,在区政府二楼中会议室举办了兴隆台区人民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社局局长高侃、区政府办副主任高冬宇主持宣誓仪式。
新任命的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刚作为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同其他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一起,右手举拳向《宪法》郑重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这是我区第二次举办对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今后会还将继续开展。公开向宪法宣誓仪式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