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依法治省办第四督察组到东明开展法治督察
11月11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第四督察组副组长、司法厅法治调研督察处处长张国龙一行,到东明县就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实地督察。菏泽市司法局局长赵中华陪同活动,东明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县委书记张继争,东明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副主任、县委副书记、县长孙迁国分别参加活动,东明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明轩,东明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副主任、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胜捷,东明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副主任、司法局局长刘同军等全程参加活动。
督察组详细听取了东明县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汇报;与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法治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同志,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等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座谈了解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深入到东明县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里河普法长廊、城关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城关派出所、菜园集镇一号新村党群服务中心、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实地督察,对进一步推动提升县域法治建设水平提出指导性意见。
东明县表示,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上再发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以***法治思想指导推进法治东明建设实践;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关键少数”法治建设示范引领带动;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再发力,规范依法决策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制作、加强执法监督、优化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强化法治督察,拧紧责任螺丝,强力推进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在法治社会建设上再发力,加强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健全突发事件防控防范体系、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细化综合治理措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筑牢法治根基,提升治理效能,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