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食药安全共享品质生活
食药安全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品质示范之城必然是食安之城,我们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最严”,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水平,筑牢食药安全防线。
抓基础,健全治理体系
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镇、办事处、社区(村)监管人员,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建立社会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
推进信息建设。创新监管举措,推进智慧监管,推广“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模式,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健全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监管链条,严守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进一步扩大“非现场电子化监管”模式,深入推进“明厨亮灶”“文明餐桌”“透明厨房”建设,抓好网络订餐监管。
建立应急机制。建立协调联动、规范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沟通协调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坚决禁止迟报、漏报、瞒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对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必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疏导社会情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抓重点,实现无缝对接
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推行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严格“三品一标”认证,加强产地环境监控。加大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频率和力度,让不合格农产品走不出田间地头。注重过程管理,坚持关口前移,严把种养殖、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关,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格监督抽检,加大水产品、畜禽产品、乳制品、饮料、食用油、特殊食品等高风险食品抽检频次,加大消毒餐饮具抽检力度,抓好监督抽检不合格结果核查处置。着力抓好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重点抓好中药饮片、疫苗、冷冻冷藏药品、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严格风险控制。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对校园周边、“三小”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严防发生系统性风险,力争食药安全重大事件“零发生”。
抓亮点,发挥示范作用
重点抓好“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通过严格管控源头、严格进货把关、严管销售过程、严管标识标签、彻底处置问题食品等措施,向社会推出一批让百姓放心的肉菜销售市场。继续深入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示范景区、学校放心食堂、明厨亮灶、小餐饮示范店、小作坊示范店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示范店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抓执法,规范经营行为
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对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安全事故,甚至蓄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者,层层追究责任、依法从重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重大案件查办力度,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压案不报。
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食品药品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网络媒体、专场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的饮食用药方式。传授群众辨假识假打假的能力,增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群众放心购物,放心消费。科学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弘扬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