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水务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2年4月11日我局对该一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0859~3611058(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兴义市瑞金大道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562400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生产建设单位 方案编制单位 审批时间及文号 1 安龙县海子至洒雨农村道路改扩建项目 安龙县义龙新区 安龙县交通运输局 重庆长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22.04.11 州水务函〔202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