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2020年第4期)
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在国家抽检平台上收到我县好亿购超市不合格食品的检测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云梦县好亿购超市销售的后腿肉(猪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受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云梦县好亿购超市销售的后腿肉(猪肉)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SC2042***********9,经抽样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9月2日, 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7日内对检验报告未提出异议。当事人2020年8月3日从王钊处购进猪肉47公斤,单价52元/公斤,价值2444元,当事人以58元/公斤销售,销售金额2726元,当事人获利282元。当事人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目前无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云梦县好亿购超市销售的后腿肉(猪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及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82元,2、罚款7万元;合计7.0282万元,上缴国库。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云梦好亿购超市收到检验报告后,针对抽检不合格的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并制定整改措施:一是解除与供货人王钊的供货合同,对新的供货商及供货资源严格把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二是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三是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坚决不予使用。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