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法院妥善化解涉企业金融债权案件
近日,钟祥法院成功化解一宗800余万元标的涉企金融债权执行难案,既保护了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了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又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中国工商银行与钟祥市某化工公司、某矿业公司、何某、王某等六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钟祥法院于去年9月28日作出判决,判令某化工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连带责任人某矿业公司、何某、王某等六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某化工公司及其连带责任人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去年12月17日,中国工商银行向钟祥法院申请执行,获该院立案。
钟祥法院迅速依法启动网络司法查控系统,通过反馈结果,该院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冻结某矿业公司银行存款50余万元,冻结杨某银行存款1.5万余元。冻结后,某矿业公司提出该款系准备缴纳的税款,经法院核查属实,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和依法纳税,钟祥法院及时予以解冻。为进一步促进案件执行,维护合法的金融债权,今年3月22日,钟祥法院在网络系统查控到被执行人某矿业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后,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60余万元,而后积极促成某矿业公司与金融机构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某矿业公司实际履行了借款担保本金。该院收到中国工商银行的书面撤回执行申请后,立即对某矿业公司的银行存款给予解冻。(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