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投资咨询服务类中介机构清理整治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有效防控和化解重大风险,荆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投资咨询服务类中介机构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发放贷款业务,否则一律视为非法从事金融业务,予以打击和取缔。凡未取得备案登记的P2P网贷机构(包括外地企业在荆分支机构),一律不得从事P2P线上线下相关业务。
二、已取得注册地备案登记的网贷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及时将备案信息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严格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号)开展业务,不得为自身融资、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不得以高额利息等诱惑误导出借人参与融资借贷。
三、凡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机构(包括外地企业在荆设立的分支机构),以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咨询公司、信息服务公司等为名,擅自开展与金融业务相关的广告宣传活动,从事高息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存款活动,或者从事放贷经营,视为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依法予以处罚和取缔。
四、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自愿、诚信原则,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投资咨询服务类中介机构以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
五、严厉打击中介机构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严厉打击非法面向在校学生和无收入来源群体发放贷款,或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吸收资金或发放贷款行为。
欢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相关线索。举报电话:市地方金融工作局0724-6098307;市公安局0724-8882150;市市场监管局0724-12315;荆门银保监分局0724-2381909;人行市中心支行0724-6088638;沙洋县0724-8551109;钟祥市0724-4222930;京山市0724-7236380;东宝区0724-6055939;荆门高新区·掇刀区0724-2442633;漳河新区0724-8658359;屈家岭管理区0724-7418607。
荆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