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养殖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为协调推进长江鱼类资源保护与综合开发利用,巩固长江禁渔成果,满足市民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武汉市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养殖试验与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办〔2021〕17号)精神,我区拟开展长江名优特色鱼类养殖示范推广工作,现就做好该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养殖示范推广。
二、资金额度及分配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武财农〔2021〕345号,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本区项目资金20万元。
三、任务清单
(一)示范推广品种及规模
我区拟选择1~2个养殖基地开展长吻鮠、翘嘴鳜、翘嘴红鲌、黑尾近红鲌、黄颡鱼、长春鳊等长江名优品种的示范养殖推广,建立1个以上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高标准示范养殖基地。
(二)技术指标
示范推广产量有关要求:池塘养殖长吻鮠、黄颡鱼单产750公斤/亩以上,翘嘴鳜、翘嘴红鲌、黑尾近红鲌、长春鳊养殖单产600公斤/亩以上。
(三)产品质量安全
1.项目实施单位需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严格执行“三项记录”制度,记录整个养殖生产过程,如从渔场信息、鱼苗、生产过程中的水质参数、视频录像、投入饲料、渔药、动保产品、打样记录、流通环节等数据,全程实现可追溯。
2.项目实施单位不能出现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全年质量抽检需合格。
四、实施主体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为合法市场经营主体或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地点符合《汉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中“三区”划分要求。
3.项目实施主体(单个)水产用地不低于200亩,项目用地必须土地权属明晰。
4.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丰富的水产养殖经验,从事水产养殖3年以上。
5.信用良好,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
6.财务管理规范,有相应的财力支撑项目建设实施并完成验收。
(二)优先条件:省级、部级健康养殖示范场;近5年内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无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示范养殖苗种来源于省内长江水系苗种繁育场家。
(三)产品销售:项目实施主体所生产的产品应以供应武汉市场为主,以销售凭证作为相关依据。
五、财政补贴
(一)方式及范围
1.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贴。
2.主要奖补生产所需投入品(苗种、饵料、鱼药、调水产品等),智能化、数字化物联网设备及常规生物仪器等。
(二)标准
池塘养殖补贴标准:长吻鮠、翘嘴鳜、黄颡鱼等养殖按每亩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补贴;翘嘴红鲌、黑尾近红鲌、长春鳊等养殖按每亩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补贴。
六、管理方式
(一)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开展项目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报送《2021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项目建设、生产的监管、指导。
(二)项目实施单位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对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合法性负责;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项目“任务清单”要求;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台账资料完备。
(三)项目落实遵循“自愿申报、先建后补、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进和完成项目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2021年6月20日前,各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制定项目奖补实施方案。
2021年8月1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实施方案下发相关街道,通知具备申报条件的养殖业主进行项目申报。
2021年8月20日前,辖区内项目业主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区农业农村局择优遴选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的申报和遴选工作。
2021年11月3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通过查阅项目业主提供的申报材料和现场勘验的形式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开展抽查。
2021年12月1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根据验收及市专班抽查结果,将确认拟享受“以奖代补”的项目业主名单在区政府官网上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后,2021年12月2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市级奖补资金拨付给项目业主,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报送验收结论和项目完成后总的绩效评价报告。
七、资金监管
本项目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117号)要求,执行属地管理原则。本项目市级财政资金下达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认真落实谁申报项目、谁确定项目、谁核实数据、谁使用资金、谁负责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对项目和数据的真实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最终结果负责。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本项目所开展的验收等相关工作,其经费由区农业农村局自行统筹解决。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请财政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养殖示范推广项目奖补工作,成立专班,专人负责,落实好聘请专家组或第三方验收机构所需经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肃纪律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面负责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及财务管理制度办事,确保资金按计划运用,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滥用。同时,在项目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
(三)搞好总结宣传。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按时进行项目验收,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完成绩效自评报告。同时充分挖掘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养殖试验与示范推广中的先进典型,利用好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养殖示范推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我区渔业绿色生产和高质量发展。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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