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新襄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机构的公告
因新襄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拟对汉江路以东,人民路以南,汉水华城以西,规划铁机路以北的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规划予以保留的除外)进行征收并拆除。按照房屋征收有关流程,需选定房屋拆除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新襄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二、项目名称
新襄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公司遴选
三、遴选报名所需资料
1、参与新襄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作的申请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员授权委托书;
4、申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正常,并持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5、有效的企业从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6、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7、具有房屋拆除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资料;
8、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参与市棚改办2018年6月举办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暨棚户区改造法规政策”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10、申请单位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自行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或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四、遴选报名要求
1、凡自愿参加新襄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作的公司,请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5日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前往新襄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报名、提交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20万元保证金;
2、申报人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或入围资格,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申请单位不得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替代申请单位参与新襄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作,若出现此情况,立即取消申请单位的评选资格;
4、报名地址: 新襄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人民路银河纺织有限公司大门东侧)
联系人:赵贤敏
电 话: 134****6581
新襄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