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襄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做好2019年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26
2017年,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不力,未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2018年1-6月,襄阳市PM10、PM2.5浓度均值和优良天数比例三项指标均列17个重点城市倒数第一,其中PM10、O3浓度均值不降反升;全省纳入考核的114个县(市、区)中,襄阳市有6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列最后10名。
二、整改目标
完成省、市定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三、整改措施
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或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全面强化各类扬尘污染控制,严控露天炭烧烤、露天喷涂、餐饮散煤燃用、餐饮油烟直排等城乡生活面源污染,加速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排放限值升级改造,深入推进重点企业VOCs专项整治,联动控制机动车特别是重中型柴油货车排气污染,因地制宜推进企业错峰生产,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保持对大气违法行为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使大气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全力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本地污染物排放,削减重污染天气污染峰值,确保年度目标完成。(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市定我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PM10年均值不高于87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值不高于61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不低于67%。我区以持续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把余家湖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作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地道路扬尘管控、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网格化监管、秸秆禁烧等污染防治工作。
2018年相继印发襄城区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燃煤油烟污染治理、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整治、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大气污染集中强化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等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路线和目标。通过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为期百日的环保亮剑、大气污染集中强化整治、冬春季污染强化管控等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攻坚,2018年我区PM10年均值86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值59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68.1%,全面完成年度省、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考核在襄阳市四个城区名列第一,实现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好转。
2019年我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在2018年省环保专家对园区大气问题把脉问诊集中整治基础上,启动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园区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无组织废气整治,聘请第三方编制VOCs“一厂一策”治理方案,督促企业在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治理。巩固四个清零成果,持续开展餐饮油烟直排检查,露天烧烤整治,加强露天喷涂作业监管,坚决取缔小煤炉、柴火灶。强化部门联防联控,大力开展夏秋季大气污染集中管控、臭氧污染防控和冬春季强化管控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 11 月22日-2019年 11 月28日,共7天)向襄城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责任人:张运忠 电话:3557370
联系人:果秀莲 电话:3555197
襄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