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和重申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八简两风和县委的“30个不准”要求精神,现就严明和重申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通知如下:
一、严禁公款吃请娱乐。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同城吃请,严禁进入私人会所参与吃请娱乐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私人宴请活动。
二、严禁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三、严禁以节日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和实物。
四、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五、严禁党员干部与服务对象带彩娱乐,严禁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
六、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七、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赠送和收受土特产。
八、严禁公车私用(驾),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和定点存放制度。节日期间,除值班值勤外,公车一律定点封存。
节日是“四风”问题高发期,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监督力度,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节日期间,县纪委继续加大明察暗访的工作力度,对群众举报和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既要严肃处理当事人,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12388,0713-6157884。
中共团风县纪委
团风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