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港团风港区罗霍洲作业区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建设概况
武汉新港团风港区罗霍洲作业区一期工程位于黄冈市团风县罗霍洲,罗霍洲碛矶港段右岸。其中港口工程位于长江中游团风河段右汊罗霍洲右缘下段,罗霍洲大桥位于团风河段中汊(园港水道)内。
项目港口工程建设2个泊位,其中5000吨级通用泊位1个,5000吨级件杂泊位1个,工程设计年吞吐量140万吨/年;陆域场地主要布置一线件杂货堆场和三线散货堆场。罗霍州大桥工程起于江北一级公路与临江二路交汇处,跨团风大道、长江大堤,止于罗霍洲码头钢引桥,全长5.375公里,其中桥长4.5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
本工程总投资合计90028.16万元,项目环保总投资合计555万元。
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原环评及批复阶段设计情况相比,不涉及重大变更因素。
二、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工程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有:采用符合尾气排放的标准等环保指标的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装卸区域水雾除尘、洒水降尘、皮带运输机加装防风顶盖、堆场四周设置防风围栏等降尘措施。同时加强厂区道路的清扫和洒水降尘以减少汽车扬尘。
(2)废水
含尘废水(码头平台冲刷废水、散货堆场洒水降尘废水)通过明渠、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生活废水由办公生活区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团风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罐车拖走外运处理。
(3)噪声
工程采取了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及船舶管理,减少鸣笛等噪声防治措施,有效的降低了施工和营运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港区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团风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定期清运。
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委托团风县兴发打捞工程有限公司定期回收。
三、环保验收结论
本项目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经验收组讨论后,形成验收结论意见如下:
武汉新港团风港区罗霍洲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手续齐全,较好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设计、施工和运行初期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在落实竣工环保验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后,建议通过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公示时间及公众意见回收方式
公示时间:从挂网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回收方式:在公示期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途径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项目建设单位:团风县武汉新港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通讯地址:团风县行政大楼十一楼
项目联系人:刘险峰
联系电话:0713—6158966
联系邮箱:105637***51@QQ.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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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霍洲作业区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组意见.docx
武汉新港团风港区罗霍洲作业区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检查组成员名单.jpg
武汉新港团风港区罗霍洲作业区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