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办部署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为切实加强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近日,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自5月至12月底,共分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检查督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突出整治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等5类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抓好在房屋和市政工程、交通、电力、水利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开展“五整治五落实”工作。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镇(区)、县有关部门要突出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镇(区)、县有关单位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二是强化督查检查。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认真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暗查抽查。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调配合、信息沟通和宣传培训,及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合力。四是严格执法问责。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整治事故隐患。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