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6人获评全国劳动模范2人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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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2日发表
4月2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的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我市8人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受到隆重表彰。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特采队队长马德生、肥城曹庄煤矿有限公司采煤二区班长胡芝同、华能泰安众泰发电有限公司检修部主任贺茂群、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设备动力部副部长温广勇、山东岱银纺织服装集团董事长赵焕臣、岱岳区天平街道大陡山村党支部书记苏庆亮等6人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宁阳县公安局局长鄂宏超(满族)、泰安市实验学校教师、中学高级教师李平等2人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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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3:05: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