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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7月16日发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工程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从发改投批〔2021〕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支付,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140024.42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84689.45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4431.62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34.0米(演艺中心天面结构屋面),最大层数15层,最高建筑高度49.80米(16#宿舍楼B),最大基坑开挖深度6.4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112.43平方米,总计容面积75170.31平方米。项目是在灌村中学基础上进行新建,主要建设校舍建筑、体育设施、绿化设施、道路及广场、停车场设施等,办学规模为3000人,高中30个班,初中30个班。全部基坑安全等级三级。基坑1开挖深度4.9米,周长567米,底面积6933平方米;基坑2开挖深度2~4.9米,周长290米,底面积3695平方米;基坑3开挖4.9米,周长179米,面积817平方米;基坑4开挖2.2米,周长165.4米,面积596平方米;基坑5开挖4.9米,周长87米,面积346平方米。

  工程建设地点:从化区温泉镇南星村灌村中路(原灌村中学路段)。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建筑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道路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智能建筑(弱电)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检测、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测、人防结构检测、消防设施检测、防雷装置检测等内容。检测项目、数量必须满足各项验收要求(包括不限于验收规范、监督抽检、政府监督部门验收要求及各专项验收要求)。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及边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检测和监测项目仅供乙方参考,并不代表本项目所有的检测和监测内容,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工作内容,乙方须无条件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工作,但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相关风险由乙方自行考虑)。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及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及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及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2)在进行检测及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4)检测及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中标人需按照规定接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和“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

  (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和监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和监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和监测报告。对于非主要检测和监测工作,若中标人资质范围不能涵盖所需的检测和监测内容时,中标人须取得招标人同意,自行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合作完成该部分检测和监测工作,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但分包项目的检测、监测质量和工期及成果由中标人负责。

  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131172.71元(含暂列金8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各项单价报价不得高于粤建检协[2015]8号文件的收费指导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本项目工程量按经招标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具体第三方检测和监测费用的计算方式以及结算方式以检测合同约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范围须涵盖包括:(1)检测认证范围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2)监测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且已接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和“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3.8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办方应为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主办方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主办方须提供上述人员2022年6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其为主办方的所属人员),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第3条的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7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至2022年 08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 07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至2022年 08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3.1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 07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至2022年 08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7932215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3号体育馆区代建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 08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 08 月 04 日 09 时 45 分至2022年 08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  指定 开标室。(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9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注意事项

  7.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宜的指引2020年第2期》的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的,且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核实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经核查,确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若缴纳社保证明核查发现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中标无效。逾期不提供社保补缴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由其他中标候选人顺次序替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3号体育馆区代建中心

  联 系 人:李部长

  电    话:020-8793221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联 系 人:马工、刘工

  电    话:020-83812935、180****520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3号体育馆区代建中心

  电话:020-87906831

  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江浦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欣荣宏大厦9楼

  ***: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招标公告.doc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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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3:28:50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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