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八一慰问品采购询价公告
我区素有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为做好“八一”慰问活动,拟采购一批拥军慰问品到部队开展慰问活动,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采购内容
荔湾区双拥办“八一”慰问部队的慰问品(如:冲牙器、耳机、闹钟、风筒等日常用品)
三、项目最高限额
人民币500000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供应商有为拥军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供货相关经验者优先;
(四)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五)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资料将作为项目的档案资料保存。评审时将相关信用记录查询资料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18日;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39号二楼(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62330226;
(三)报名方式:将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通过邮寄方式或直接递交给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黄女士;
(四)资料提交
1、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2、相关产品介绍(原件,并加盖公章)
3、相关产品报价清单(原件,并加盖公章)
4、过往业绩;
5、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供应商确定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供应商报价资料后,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比价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对符合相关条件和质量标准的报价及样板质量进行比较,同等产品质量条件下,按报价从低至高依次确定第一候选单位、第二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签订合同
中选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后7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单位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单位。
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