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关于对涉vocs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及申报方式进行调整的公告
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重点行业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佛环〔2022〕33号)要求,按《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禅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管理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禅城区家具制造业、印刷业、油墨涂料制造业、金属表面涂装业、塑料制品业、人造石制造业等六大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以下简称“‘4+2’重点行业”)环评审批管理,从2022年6月16日起,对禅城区“‘4+2’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涉及下列重点工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权限调整为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受理审批,重点工序及申报方式具体公告如下:
一、木质家具、金属家具制造业中涉及工业涂装的(不含喷粉);
二、印刷工序中涉及塑料薄膜、印铁制罐印刷以及其他基材凹版印刷的;
三、涂料油墨制造中涉及化学合成、搅拌、分散的(不含粉末涂料);
四、金属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设备装备制造业中涉及金属表面工业涂装的(不含喷粉);
五、塑料制品业中涉及泡沫塑料制造、塑料薄膜涂覆以及人造革、合成革、装饰卷材等生产的(不含单纯吹塑、压纹);
六、人造石制造业中涉及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偶联剂、
固化剂等进行加工生产的。
七、申报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请:
(一)、申报单位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039821)申请。
(二)、申报单位可携带纸质材料到智慧新城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三座1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