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交警中队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均安交警中队现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顺德区均安镇户籍,男,身体健康、五官端正,18至30周岁(年龄计算到2017年11月16日止),身高168cm以上,中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持有两轮摩托车驾驶证,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8至23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
2、报名地点:均安交警中队。
3、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见***),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能力。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体能测试。根据测试标准组织实施。
4、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依次占总成绩的30%、40%、3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在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经核实后确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核实的问题按规定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六、身份待遇和管理
1、通过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的考生,将聘用为均安交警中队协管员,安排到均安交警中队工作。
2、录用人员与均安交警中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管理和待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由均安交警中队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5503633、25599663;联系人:陈先生。
附:均安交警中队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表
均安交警中队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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