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5月13日至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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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佛山村田五矿精密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02吨钛酸钡电子陶瓷粉体材料建设项目变更 | 佛山村田五矿精密材料有限公司 | 顺德科技工业园A区北-2-2之一地块 | 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生产钛酸钡电子陶瓷粉体材料2202吨/年,主要生产设备有搅拌机、分散机、滴下干燥机、喷雾干燥机、煅烧设备、粉碎机和分析仪器等,根据客户的要求,大约总产量22%的产品需降低钛酸钡超细粉体中的有机物含量,村田公司计划在原有生产工艺中增加脱脂工序,通过脱脂炉去除相应的有机物,并配套废气处理装置。 | 营运期,项目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处理,清洗废水和冷凝废水经自建废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顺德科技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原料的投料、粉碎、包装、喷雾干燥等工序等产生的石英粉尘,干燥和脱脂工序中有机物挥发产生的VOCs,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各工序产生的石英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8%,滴下干燥产生的VOCs经高温蓄热氧化装置处理,脱脂炉产生的VOCs经排气处理装置处理,项目含石英粉尘废气和含VOCs废气共同经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集中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水泵、备用发电机等运行噪声。经采取购买先进低噪声设备、通过减振和隔声等综合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员工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外包装材料组成的一般工业废物外卖给有资质的废品回收商,废水站污泥、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石英粉尘、沾有原料的包装材料、废润滑油等均交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3份,回收3份;发放个人调查表60份,回收50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100%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人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