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人员遗体运出顺德区回乡火化办理手续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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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办理外地户籍人员遗体运出我区回乡火化手续如下:
一、由死者家属书写要求外地户籍人员遗体运回原户籍殡仪馆火化的书面申请承诺书;
二、死者户籍地县民政局或殡葬管理所出具同意遗体接运证明;
三、殡仪馆出具的接运遗体车辆证明(提供行驶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工作证),遗体一律由殡仪馆的殡葬专用车(包括由省殡葬管理部门批准的和县、市、区殡仪馆统一管理的乡镇政府运尸车辆)负责接运;
四、死者身份证、死亡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家属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死者家属持以上资料到区殡仪馆办理有关接运手续。区殡仪馆咨询电话:0757-22293444。
顺德区殡葬管理所
20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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