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东升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2022年“五一”节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就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责任落实到位
“五一”和汛期即将来临,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我镇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持清醒头脑,务必警钟长鸣,坚决克服懈怠和麻痹侥幸心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项目建设必须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检查方案,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安全生产隐患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点位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重点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整改到位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五一”期间出行的车辆、人数较多,为了保证“五一”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出行安全,各村(社区)务必对本辖区的村社道路、产业路及生产生活便道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各村(社区)干部及劝导员必须在所辖重点道路段进行安全劝导,做好劝导记录。同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协助公安派出所严厉打击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无牌无证、违规载人、超速超载、不戴头盔、擅自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打击各类面包车、摩托车非法营运,低速货车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五一”期间正值春夏之交,各种食品安全事故诱发因素较多,是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期。各村(社区)务必对辖区内的饮食店、小餐馆、农家乐、超市、集贸市场、流动摊点及农村坝坝宴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过期食品的监督检查,要教育广大食品经营业主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禁过期霉烂变质食品流入市场,对那些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未经工商行政部门许可、证件不齐的经营业主要劝其停业,杜绝进入市场从事食品销售。要充分发挥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严格执行农村家宴备案登记制度,安排专业监管人员对聚餐人数较多的农村家宴进行现场指导。
三是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村(社区)务必对辖区内的 “九小”场所(学校或幼儿园、医院、商店、餐饮场所、旅馆、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生产加工企业的总称)及敬老院、农家乐、麻将馆、居民小区及聚居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部门务必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进行自查自纠。
四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各村(社区)务必对辖区农村村民建房(包括旧房拆除、C、D级危房维修加固、改建,易地搬迁房屋新建)及土地挂钩项目在建房屋的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好安全措施,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无人员伤亡。
五是开展汛期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防治安全专项检查。各村(社区)务必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和“全面拉网、不留死角”的原则,对辖区内河、湖、库、山平塘、石河堰、蓄水池及地灾安全隐患点进行重点检查,落实好监测人员,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制定好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灾情,组织群众紧急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各村(社区)务必对辖区林区加强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监控人群的检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居民防火意识;督促护林员切实履行职责,守护好林区,并做好巡山记录,确保辖区节日期间无火灾事故发生。
七是其它安全工作。各村(社区)务必做好辖区内水上交通(生产自用船、渔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及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
三、落实制度,应急值守到位
节日期间,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务必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执行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按照《东升镇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
四、加强宣传,增强广大村(居)民安全意识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通过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农民夜校、微信、QQ、短信等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条例知识及安全常识,增强广大村(居)民安全意识,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及时将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影像资料于5月6日前上报到镇应急办。
东升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