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知识(第六期)
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知识(第六期) |
一、缴费单位办理社保费缴费登记的时限 答: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登记。 二、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时需要带备的资料 答 :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时需要带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名):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地方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提供以下批文或证照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a)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b)社会团体提供民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c)事业单位提供编制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d)党政机关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 (e)军队单位提供军队主管部门颁发的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4)社会保险费缴费开户银行(地税纳税账户)签订的缴费协议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此外,还须填报《佛山市社保缴费登记表》、《佛山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申报表》和《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以上表格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三、社保费缴费登记办事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地方税务局西南税务分局征收厅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佛山市三水区地方税务局乐平税务分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 佛山市三水区地方税务局大塘税务分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半岛东路4号 佛山市三水区地方税务局白坭税务分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24号 四、社保费缴费登记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10个工作日后前往所在地地税办税服务厅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五、缴费单位的社保缴费登记资料发生如下变化需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答:缴费人办理缴费登记后,缴费单位纳税编码、单位名称;单位住所、经营地点或注册地址;缴费签约银行和账号;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联系电话;经营范围变更等发生变化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缴费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