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法制教育十佳表彰暨2008-2011年法制副校长聘任大会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和完善法制副校长的聘任管理,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10月24日上午,我区法制教育十佳表彰暨2008-2011年度法制副校长聘任大会在区政府小礼堂隆重召开。副区长何国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大会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林耀强主持。区政法各部门、教育局主要领导;各镇(街)综治、教育、司法部门领导;新聘任的全体法制副校长;各中小学校主管领导、学生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大会。
大会对2004-2007年度的“法制教育十佳学校”、“法制教育十佳副校长”和在2007年度“禁毒反***宣传征文、手抄报比赛”活动中获奖学生进行了表彰;为全区79所中小学校统一聘请法制副校长,并向法制副校长代表颁发了聘书;法制教育“十佳学校”和“十佳副校长”代表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区司法局对新聘任法制副校长进行了业务培训。
2004年11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综治委等六部门发出的《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区综治办、教育局和司法局联合出台文件,制定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为全区82所中小学统一聘请、统一培训了82名法制副校长,聘任率达100%。四年来,法制副校长在对我区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去年,区综治委下发了《三水区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三综治委[2007]17号),结合我区的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职责和选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推进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副区长何国辉充分肯定了法制副校长在我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他认真分析了当前我区学校教育现状和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强调要从四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强宣传。综治、政法、教育等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将学校法制教育纳入普法工作整体规划,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使学校法制教育和全社会法制教育得到有机结合。二是加强培训。要规范和完善对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副校长的业务水平。同时充分利用已聘任法制副校长的法律业务资源优势,加强对学校教师开展法制教育和培训,以此促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发展。三是加强沟通。学校与兼职法制副校长要多进行沟通、交流,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方案,创新方式开展活动,确保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加强落实。政法、教育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要成立领导小组,经常组织兼职法制副校长进行学习讨论和经验交流,加强工作管理和年度考核,做到工作有部署、措施有落实,成绩有总结。
何国辉要求,各位新聘任的兼职法制副校长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实施、协助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提供法律帮助,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共同把我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