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8个学区初中对口招生
《高明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学区化办学实施意见(草案)》公示,市民可提意见
佛山日报讯 记者严晓莹报道:今秋起,高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区化办学,全区拟划分为8大学区。日前,《高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学区化办学实施意见(草案)》进入公示阶段,本周五前市民可提意见。
昨日,记者从新出炉的《高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学区化办学实施意见(草案)》(以下简称为《意见》)了解到,按照“相对就近、优势互补”原则,实行由1所初中与邻近几所小学组成一个学区办法,高明全区范围共划分8个学区。其中,杨和、明城、更合三镇各一个学区,荷城街道分实验中学、沧江中学、一中附中、荷城中学和富湾中学等5个学区。
按照分步推进原则,杨和、明城、更合镇率先实现学区内初中学校对口招生;高明实验中学(初中部)和荷城街道暂缓学区对口招生,通过逐步过渡的方式,从2016年秋季招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起(即2022年)实现学区内初中学校对口招生。与此同时,学区划分也会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和实际需要作相应调整。
《意见(草案)》中学区化办学的实施对象主要是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和新时代学校不列入学区。而沧江中学则仍按民办学校政策执行招生。
记者从高明区教育局了解到,当前,小学和初中两个学段之间的教育教学管理互不衔接,优质教育资源不足而且不均导致择校热、师资不均衡等问题,制约着区内义务教育的发展。学区化办学的推行,主要是为密切小学与初中交流和合作,建立小学与初中纵向衔接、同学段学校横向联盟办学模式。
据悉,高明计划在三年内建立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和学区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学区内初中学校对口招生,教育资源充分共享,达到均衡优质发展目标。
此次《意见》公示将在本周五结束,个人或单位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区教育局咨询或反映对该《意见》草案的问题及意见。教育部门计划在1月26日就学区化办学的问题召开听证会,进一步了解公众的意见。
市民也可关注“今日高明”微信公众号,将你的建议意见告诉我们,记者整理后将在参加听证会时反映大家的心声。
何为学区化办学?
学区化办学(也称作“学区制管理”)是指在区(县)范围内因地制宜地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将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结合成片进行统筹。高明实行的义务教育学区化办学,是将初中与小学结合成片进行统筹管理,实行多校协同、资源整合、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组团发展,形成一个以初中为龙头、若干所小学共同参与的联盟式办学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