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开展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房地产类格式条款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合同公平正义,保障消费者权益,省工商局决定于2016年5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房地产类格式条款整治行动。重点针对经营者利用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类合同和旅游类、房地产类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规范。
一是广泛开展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发布整治行动公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省工商局将会同省消委会开展“挑战公用事业类消费潜规则”活动,向社会征集公用事业类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二是加强行政指导。综合运用召开通气会、约谈、下发行政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规范。省工商局将重点针对公用事业类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组织专家进行点评,并会同省消委会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约谈。
三是狠抓案件查办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或已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予以查处,切实查办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同格式条款案件。省工商局将对重大案件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
通过整治行动,力求将行业整治和条款整治结合起来,积极拓展格式条款监管工作深度和广度,切实提升格式条款综合整治工作效果,推动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努力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环境。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