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的明湖花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规划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70号
关于美的明湖花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规划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东、滨湖路以南、苏河路以西、丽江路以北的拟建设项目美的明湖花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新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美的明湖花园
三、项目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四、方案情况:
A区用地面积29965.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503.01平方米,基底面积9901.5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5889.18平方米, 容积率3.2,建筑密度33.05%,绿地率30%。
B区用地面积51986.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0658.10平方米,基底面积17212.66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66355.90平方米, 容积率3.2,建筑密度33.11%,绿地率30%。
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6年3月23日至4月1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ydgh@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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