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5〕54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互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
以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增强转型升级的带动作用为重点,围绕产业价值链提升方向突破发展。“十三五”期间,力争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2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力争达到41%。在重点领域培育一批产业支撑性强、通晓国际规则、竞争能力突出的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到2020年,全市培育出6个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
(一)大力发展创新创业服务。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机构,支持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和民营骨干企业在我市设立科研机构,运用市场化机制培育和发展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实施科技企业服务器倍增计划,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的四级孵化育成体系,高标准高要求建设佛山火炬创业园、瀚天科技城和新媒体产业园等一批国家级孵化器,争取到2017年,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达40家。大力发展具有科技咨询、成果推介、创业培训、市场开拓等多功能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支持检验检测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引进和培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佛山华南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发展知识产权培训、专利运营、分析评议、专利代理和专利预警等服务。大力实施品牌化战略,打造服务业发展品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发挥龙头企业、高等院校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溢出效应,依托现有孵化器载体和旧工业区改造,通过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建设培育发展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创客群体提供研发场地、研发工具、创意产品展示、创意分享、创业辅导和资金对接等综合服务。(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积极发展金融服务。吸引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入驻,强化高层次金融人才引进力度,培育和扶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法人机构,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大力发展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积极引导融资租赁业向先进装备制造业、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中小企业融资等重点领域提供服务,到2017年,各类融资租赁公司达30家以上。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到2018年底,力争全市上市企业100家,场***牌企业300家,股份有限公司500家,涉足多层次资本市场企业3000家。提升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股权交易中心功能,开设科技板、青创板,拓展股权众筹等新型服务。依托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季华商务带、佛山众创金融街等载体,发展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供应链金融等新业态,建设互联网+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打造广东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加大金融科技产业融合,鼓励地方金融机构设立科技分支机构,研究设立政策性担保公司和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科技信贷、融资担保服务健康发展。(市金融局、市商务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银监分局,南海区人民政府)
(三)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出台《关于促进我市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传统优势行业全面“上网触电”,发展一批依托传统优势产业的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引导优质专业市场进行资源整合,逐步向线上线下(O2O)综合服务平台转型。以“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一张网络、一套指南”为核心,统筹推进全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从广州延伸到佛山,成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联盟,加快开展跨境电商B2B业务。制定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文件,探索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园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促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农村网络设施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关于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建设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开展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园区)培育工作,争取获得更多的省级、国家级示范基地或企业。制定关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指导文件,鼓励行业开展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人才认证行业标准。建立和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解决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建立全市电子商务数据统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企业的备案登记和数据统计工作。(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佛山海关,各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研究制定《佛山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中心,鼓励建设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依托广东工业设计城和顺德创意产业园等载体,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工业设计之都”。支持与国内工业设计领域知名高校联办股份制、实体型工业设计研究院,加强政、产、学、研合作,建立协同创新发展平台。鼓励开展工业设计创新基础研究,支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在工业设计领域应用,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升级。积极开展区域间、国际间工业设计交流合作,认真配合“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积极开展各类工业设计相关活动,促进设计成果与企业对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壮大现代物流服务。有针对性地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整合商、第三方物流企业、快递企业等在我市落地。扩大智慧物流腾飞计划试点企业的数量和范围,引导支持本地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加快佛山西站综合物流基地、官窑货运物流站场、苏宁华南电商物流园、大塘安博物流等货运站场、物流园区、仓储基地、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建设,合理布局物流节点,构建“基地—园区—配送中心”三级节点结构布局。提升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水平,完善平台结构和层次,增强服务功能。推进快递业加快融入生产、流通环节,大力发展城市配送。全力建设国家物流标准化示范城市,推广物流托盘、物流设施、服务规范等标准化。(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商贸会展业加快发展。加大力度推进佛山市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建设,加快重点区域专业市场的转型升级,提升信息化、体验化、产业联动、展示与国际化经营功能及物流服务水平,引导向现代展贸交易中心发展,促进形成服务于我市乃至全国制造业产品的面向国内外的商品展示交易销售中心。高标准建设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和佛山西站会展中心,壮大会展产业链。加强与国内外专业展览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引入专业化会展机构,扶持打造陶瓷、家电等专业会展品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互联网+”博览会。鼓励支持B2B办展模式,发展会展采购、市场采购、旅游购物,开展泛家居市场采购等新型贸易方式探索,积极构建“买全球、卖全球”的佛山产品国际分销体系。(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
(七)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加强对金融服务外包、软件服务外包、物流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研发设计服务外包等重点发展领域的引导支持,推动旅游文化、家庭服务、中医药研发等特色服务外包发展,鼓励发展知识流程服务外包(KPO)、信息技术服务外包(ITO)和业务流程服务外包(BPO)。积极发掘在研发、设计、分销等方面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制造业企业和物流、文化、教育、旅游、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动漫设计、咨询等行业企业加入服务外包行业,纳入商务部服务外包系统进行登记。加快提升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和广东工业设计城等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承接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外包基地的孵化和辐射功能。落实“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和推动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广东工业设计城、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广东(佛山)软件产业园和中企绿色总部等有条件的园区创建国家和省的示范试点。(市商务局,禅城、南海和顺德区人民政府)
(八)积极发展互联网+生产性服务业。鼓励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服务业中的应用,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产业组织模式和商务服务模式,发展流量经济、粉丝经济、注意力经济、消费分享等互联网经济新形态。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面向全球的技术资源合作、在线科技服务、创新众筹等活动,促进智能设计、众创研发、协同制造、网络化实时服务等产业组织模式创新。在云计算、智能工业机器人、大数据等方面培育发展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引导建立开放式在线设计中心,探索发展按需、众包、众创等研发设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新模式;积极引入培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动供应链设计、供应链物流、供应链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以及电子追溯等集成服务发展。全面实施互联网+易通关改革,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制造企业服务化
以打造成为制造业服务化领头城市为目标,积极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互动融合、共生发展,不断催生生产性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力争到2017年,大型骨干工业企业或集团服务收入占总销售收入平均达到10%以上,大型装备企业或集团平均达到15%以上。
(一)鼓励制造业强化服务环节。积极推动制造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企业转型,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力争在机械装备、纺织服装、节能环保等领域试点培育一批系统集成服务商,大力推进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推动大型制造业企业全面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重点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兴制造模式。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发展远程检验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鼓励引导制造企业投资服务业。支持制造企业将资本投入到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引导参与创建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鼓励大型生产制造企业投资组建生产性服务法人机构,面向行业提供包括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工程总包、系统控制、市场营销、品牌运作等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推动生产制造企业利用现有的仓储能力和库房、运输车辆以及原材料等资产,投资组建独立的物流配送公司。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将售后服务、安装维护、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和教育培训等内部配套服务剥离,整合资源,组建独立经营并能兼顾社会化服务的配套服务企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运用互联网助推制造业改造提升。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延伸应用,重点推进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促进互联网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建立客户大数据库,开展用户消费行为分析,提升营销水平。鼓励企业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协同,促进生产、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系统全面互联,推行众包设计研发和众扶协同创新等新模式。创新制造业和服务业商务模式,支持轻资产行业互联网经营管理创新,推动“标准化+个性化”产品和电子商务发展,大力培育线上到线下等新业态,支持产业平台化发展和小微化迭代创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载体
围绕制造业基础及共性生产性服务需求,加快发展一批重大发展载体,加快建设一批面向产业服务需求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高端要素集聚,为制造企业提供全方位高端服务。
(一)加快搭建一批重大发展平台。加速提升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建设水平,推进以引进培育工业技术服务的前沿机构和骨干企业为首要任务的建设升级,借力德国,全面提升研发设计、商务、金融、知识产权和支撑平台等工业服务能力,建设中欧城镇化合作示范区。高标准提升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大力引进和培育金融后台企业和私募创投、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机构,重点建设广东新型技术产权服务中心、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成为广东产业金融中心,助力广东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建设。推动建设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实验区(广东园),以佛山西站枢纽新城为核心,以佛山高新区南海园为主体,建设“一个平台、两个空间”,推动与高铁沿线城市在会展交易、金融服务、商贸物流、科技创新等领域开展合作。积极推进佛山南海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建设,吸引港澳地区金融、商务、物流、专业服务进驻,加快丰树国际创智城、三山科创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做好“香港城”项目策划招商。(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港澳事务局、市金融局,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委会,南海、顺德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推进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广东工业设计城、绿岛湖都市产业区等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推进季华商务带、南方智谷、智慧新城、欧洲工业园、佛山互联网+创业创新园和中企绿色总部基地等载体建设,加强对集聚区的规划引导和***服务,狠抓招商和加强园区运营管理,完善配套服务和功能建设,促进资金、项目、信息等要素以及服务业重大项目、龙头企业向集聚区集中发展,不断强化集聚区的示范、培育和提升作用。(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搭建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全力建好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佛山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华南智能机器人创新研究院、南海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广东顺德集成芯片研发与产业培育中心等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引入国内外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科研资源,加快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促进产业和企业创新。完善“中国在线制造”云制造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本地制造企业与服务业企业在云平台上对接,开展协同研发、协同设计、协同制造和协同营销等。建设市级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境电商平台、物流、仓储、支付等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跨境电商业务流程的全程信息化监管。支持各类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联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创客公共服务平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政策支持
(一)落实政策措施。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和相关扶持政策。各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分工和时间进度,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意见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对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大资金、土地、能源等要素的倾斜。在修编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统筹生产性服务业用地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时序安排,扩大生产性服务业用地供给。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鼓励采取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试行创新产品和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
(三)创新融资服务。市产业金融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等应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投资比重,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示范推广知识产权质押、“政银保”和“保险贷”等各类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打造适合生产性服务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引导和支持各类众创空间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担保业务规模。
(四)强化人才保障。把生产性服务业人才纳入重点产业人才范畴,积极引进和培育相关人才,形成以优势产业集聚人才、重点项目和企业吸引人才的发展机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作用,增加紧缺专业、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培养工业设计、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科技研发等紧缺人才。深化技能人才合作培训制度,加强专业人才的再培训和再教育,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