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江休闲公园新建综合型公共厕所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河江休闲公园新建综合型公共厕所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7月18日至7月24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荷城环保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877 电子邮箱:gm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河江休闲公园新建综合型公共厕所工程建设项目佛山市高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佛山市高明区中心城区河江休闲公园内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河江休闲公园新建综合型公共厕所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中心城区河江休闲公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891908°,东经112.860861°(地理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建成后将为附近往来人员提供公厕,同时设置生活垃圾中转站,用于收集附近居民生活垃圾,预计年收集生活垃圾1825吨/年(最大处理量5t/d)。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施工期施工废水CODCr、BOD5、SS等设置临时沉沙池,施工废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生活污水CODCr、BOD5、NH3-N依托附近商铺、民居,进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营运期垃圾渗滤液、清洗废水CODCrBOD5NH3-N密闭槽车外运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对项目附近环境影响不大生活污水CODCrBOD5NH3-N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施工期机械设备CO、HC、NOx等注意维护施工机械,用低含硫量的柴油作为燃料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场地扬尘隔开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箱车营运期公厕、垃圾中转站臭气、氨气、硫化氢除臭剂喷淋、及时清运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噪声施工期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营运期设备运行噪声做好隔声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放置、距离衰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的 4类标准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合理利用可基本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高明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处理可基本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沉淀沉渣高明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处理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施工期建设尽量在红线范围进行,减少临时用地范围。 (2)施工地点应做好安排,减少用地,防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内河涌或项目附近水道,避免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3)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若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积极采取各种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该项目的建成使用将不会对周围生态造成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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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8日 |